根(gen)據最高人民法(fa)(fa)院《關于辦理申(shen)請人民法(fa)(fa)院強制執行國有土(tu)地上房屋(wu)征收(shou)補償決定案件(jian)若干問題(ti)的規定》(法(fa)釋(shi)[2012]4號(hao))等文件要求(qiu),山東(dong)荊河(he)律師(shi)事務所接受委(wei)托對強制(zhi)執行新興北路(lu)被征收(shou)人張(zhang)澤(ze)忠的房(fang)屋征收(shou)補償決(jue)定項目(mu)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(gu)。為(wei)廣泛征詢利益相關者對項目(mu)的意見和(he)訴(su)求,現(xian)將本項目(mu)有關情況公示如(ru)下: 一(yi)、項目(mu)概括 項目名稱(cheng):強制執行新(xin)興北路被征收人張澤忠的房屋征收補償(chang)決定(ding) 項(xiang)目位(wei)置:滕州(zhou)市(shi)龍山路(lu)興工街33號 二、社會穩定風險調(diao)查(cha)的主(zhu)要內容 社會穩定風(feng)險調查(cha)重點圍繞強(qiang)制執行房(fang)屋征(zheng)收(shou)補償決定的合(he)法(fa)性(xing)、合(he)理(li)性(xing)、可行性(xing)和可控性(xing)等方面開展。調查范圍覆(fu)蓋所涉及房(fang)屋的(de)利益相關(guan)者,充分聽取、全面(mian)收集群眾和各利益相關(guan)者的(de)意見。 三(san)、公示征詢事(shi)項 1、強制執行可(ke)能帶來的(de)風險; 2、可能(neng)造成環境(jing)影響的風險; 3、強制執行是否對公眾生(sheng)活產生(sheng)影響; 4、對當地商業(ye)經營、周邊交(jiao)通(tong)和(he)社會治安的影響; 5、其(qi)他意見和建議。 四(si)、征(zheng)求公眾意見(jian)方式(shi) 公眾可通過(guo)電(dian)話、郵件、信(xin)函等方(fang)式發表關于本次強制執(zhi)行項目的(de)意見和建議。 五、聯(lian)系方式 穩評報(bao)告編制單位(wei):山東荊河律師事(shi)務所 聯系人(ren):宋(song)丙伍 聯系電(dian)話(hua):0632-5516064 電(dian)子(zi)郵箱:jh5150710@163.com 地(di)址:滕州市北辛路翔宇(yu)國際大廈A座六樓 六、公眾提(ti)出意見(jian)的時間(jian) 自本(ben)公示(shi)發布之日起(qi)30日內。 山東荊河(he)律(lv)師事務所 二(er)〇二(er)四年(nian)二月(yue)十(shi)八日(ri) |